问题 | 协议离婚多少天可以撤回 |
释义 |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三十日内可以撤回。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协议离婚的需要先进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再在三十日内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在这段冷静期内可以申请撤销。 一、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设置离婚冷静期后,在离婚登记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现在离婚到底还有冷静期吗 现在协议离婚具有冷静期,不能当场就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协议离婚具体需要哪些手续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还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才可以拿到离婚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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