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就是说 |
释义 | (一)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二)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三)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 (四)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 (五)法律适用的特殊性 一、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有: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离婚协议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客观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二、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的区别 (1)适用对象的特殊性。一般自首适用于一般犯罪人,而特别自首只适用于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2)适用条件的特殊性,特别自首的适用条件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三、涉外合同诉讼适用什么法律 1、当事人选择法律时需要“明示”。 在涉外合同中,如果遇到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争议。 按照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选择,也就是在缔约时或争议发生之后,以文字或者言词明确作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意思表示。 2、未选择者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 如果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按照这一司法解释,法院应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17类合同的适用法律。如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3、违反我国公共利益者适用我国法律。 司法解释中规定“适用外国法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该外国法律不予适用,而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同时,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该合同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一十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八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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