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欠条 证明借款关系,如果 债权人 不给欠条的,可以以银行转帐凭证,第三人证言来证明自己的还钱事实。尽量保证有已经还钱的 证据 来证明。 欠条,是表明 债权债务 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 债务人 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 借条 注明金额的 债务 。 《 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 的情形,致使 抵押 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 孳息 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