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别人起诉了应当积极应诉: 1、在收到起诉书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原告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2、提交被告主体资格证明,有委托律师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搜集证据,编写证据目录并装订; 3、准时出庭,如实阐述案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