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解离婚后需要离婚证吗? |
释义 | 离婚调解书不用换离婚证,调解书就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解除夫妻关系,不需要再去办理离婚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一、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的规定:当夫妻拿到离婚证或是离婚判决书生效时,以及双方签订离婚调解书的时候,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以协议离婚为例,夫妻自愿离婚的,可以共同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可待其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为其办理离婚手续,分发离婚证。一旦二人拿到离婚证,婚姻关系宣告解除。 二、复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复婚需要的资料是:内地居民需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还须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三、复婚登记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复婚登记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需要当事人处于未婚的状态,并且手续需要齐全; 2、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3、要携带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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