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自建房超过面积怎么处理 |
释义 | 当在农村自建房时超出了规定的审批面积时是需要根据其具体的情况来定的,如果自建房的手续是正规的,宅基地的使用权证书和规划的许可证都是齐全的,还要主动的向审批机关报告出超标的具体情况,再按照超出的面积补交一定的费用就可以了。而如果是因为建房者刻意的隐瞒了面积的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到了之后就会被视为违章建筑,则会被要求限期的进行拆除。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补交一定费用如临时建筑费等,应该不会罚款。但隐瞒已经查实,就有可能被视为违章建筑,被要求限期拆除。有哪些情况可能会被拆?1、宅基地超占是在1987年以前发生,可按当时的规定处理以后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确权登记。2、1987年以后发生,是经批准用地时超占并符合村庄规划及当地土地利用总规划的,拆除后不能还耕,或耕种意义不大的,经使用者申请可以保留。3、可考虑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费后以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但要在备注栏注明:超占部分在何时经何机关处理,如今后在房屋拆除、重建时必须自行无偿拆除字样。4、对于超出面积不符合规划、拆除后能与大块耕地合为一体须责令拆除,不拆除不给予确权登记。待确权登记结束再督促或运用法律程序拆除超出部分,后给予确权登记。 综上问题所述,了解农村自建房是有用的,建议在农村自建房时不要超过面积。超过面积之后要及时登记,千万不可以有隐瞒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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