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孩子出生证明可以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没有孩子出生证明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需要起诉方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但如果起诉方的诉讼请求涉及子女抚养的,没有出生证明会对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问题较难解决。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多久能离婚 起诉离婚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会在一两个月之内开庭,三个月内结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时间会有所延长,一般在六个月内结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的,需要在本院院长批准以后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 如果涉及公告送达等情况,开庭时间一般会在三个月以上,结案的时间也会相应的推迟。 二、男方起诉女方离婚,女方该怎么办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无法调解的矛盾,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自愿结束婚姻关系。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必惊慌,可积极应诉。双方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存在争议的共同财产和小孩抚养权等纠纷,尽力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后悔签离婚协议,从而不履行协议义务,另一方可以提交离婚诉讼请求。起诉方可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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