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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孩子出生证明能办理起诉离婚吗
释义
    没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就可以起诉离婚。依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财产清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证据材料。孩子出生证明并不是必须要提供的。
    一、起诉离婚必备材料要哪些
    起诉离婚材料需要提供如下几种:
    1、当事人身份证明。即作为原告的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证明原告具有起诉离婚资格的结婚证;
    3、具有法定内容的起诉书;
    4、生育了子女的,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
    二、女方起诉离婚要收户口本吗?
    法院不需要在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时收掉其户口本。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4、起诉状。
    5、证据材料(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三、起诉离婚的证据包括什么
    起诉离婚的证据有:
    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本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关系变化和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因第三方介入导致离婚的,应当提供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果分居,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起诉离婚的,应当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孩子的状况。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证明、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的生活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获取时间和方式;
    8、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9、住房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者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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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9:5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