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辞职报告又不想走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既然已经提出来辞职了,那辞职申请就是已经交到了相应的人手里了,要是想要拿回来也是要他们去同意才可以的。劳动者交了辞职书,又不想辞职的,劳动者可以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将辞职书收回即可,一般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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