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职权。 临时股东大会需满足董事会认为必要、股东请求、董事人数不足等条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可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董事、监事,审批报告、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决议注册资金变动、债券发行,处理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 法律分析 一、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临时股东大会需要满足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1、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可以决定上市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于董事的报酬事务。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并且也能够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和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2、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上市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方案以及决算方案。审议批准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拟补亏损方案。对于公司的增加或者是减少注册资金作出决议。对于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作出决议。 3、对于上市公司的合并分立以及解散和清算事务等相关的事项作出决议。修改上市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于公司的聘用以及解聘会计师事务可以作出决议。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的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股东的提案。 结语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需满足条件:董事会认为必要、持股达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更换董事长和监事,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决定利润分配和补亏损方案,决议注册资金变动,债券发行等。还可决议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修改规章制度,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审议5%以上股东提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五十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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