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自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起,托育早教行业在接下来的2年时间内,迎来国家政策的各种利好消息。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孙春兰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强调: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重点,以完善生育服务体系为支撑。完善托育服务体系,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等支持政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提供多种形式托育服务,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