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户购买房产是否会取消其低保资格? |
释义 | 低保户买房将取消低保资格,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若家庭购买房产、装修房屋、出国留学、雇佣他人经营、购买非必需品费用过高等,都将失去低保资格。 法律分析 低保户买房子会被取消的低保资格。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家庭消费支出水平有下面七种情况之一的,不能吃低保。 (一)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二)家庭月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占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定比例以上的。具体比例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自费出国留学的。 (四)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半年内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为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含)以上的。 (六)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低保户购买房产后是否会影响其享受低保待遇? 低保户购买房产后是否会影响其享受低保待遇?根据相关规定和政策,低保户购买房产后可能会对其享受低保待遇产生一定影响。一方面,低保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为经济困难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购买房产可能被视为一种财产增值,从而被认为其经济状况有所改善。另一方面,不同地区对于低保政策的具体执行细则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将购房作为调整低保资格的因素之一。因此,低保户购买房产后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查,可能会面临低保资格的重新评估和调整。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结语 低保户购房可能会取消低保资格。根据相关规定,购买房产被视为财产增值,可能改善经济状况,影响低保待遇。不同地区对低保政策执行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将购房作为调整低保资格的因素之一。因此,低保户购房后需根据当地政策进行申报和审查,可能面临资格重新评估。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政策进行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 第十八条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第十九条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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