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1、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薪资作为缴费薪资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薪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薪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薪资的60%为缴费薪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薪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薪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薪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薪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薪资为缴费薪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薪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纳基本医保险的薪资基数。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比例 1、职工:按本人缴费薪资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职工个人帐户。 2、用人单位:按单位缴费薪资基数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的保险费的一部分按下列标准划入职工个人帐户: (一)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薪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 (二)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薪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 (三)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薪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 (四)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薪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五)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薪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