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成立前签的合同能有效吗 |
释义 | 在公司未成立之前签订的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依法设立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公司因故不能成立的,由全体设立人承担责任。 一、购房的定金是否能退 当支付定金但不想买时,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因为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不能随意终止。另一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买方还必须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定金不能退还。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抵押权和质权应按什么顺序办理 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所以,根据以上分析,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经登记成立的抵押权,以登记记载的存在为其保持的条件,注销登记即意味着登记的抵押权不复存在。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不需要签订留置合同,在留置条件具备时,即可进行留置,不能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不能与债权人的义务相抵触,合同中没有相反约定。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仅订立质押合同而不依质押合同的约定移转质物的,不能成立质权;质权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即引起质权的消灭。 三、合同的效力如何分类 合同效力分为以下几类: 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法设立并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这意味着合同虽然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而无效; 3、效力代订合同。是指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求的规定,其有效性尚未确定,一般必须经业主承认或批准才能生效; 4、合同可撤销。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因意思表达不真实或者因重大误解而作出错误意思表达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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