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购买了既往症豁免的重疾险,但被保险公司认为我隐瞒了ICD10疾病,可以拒赔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若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没有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情况,保险公司有权利解除保险合同。但是如果被保险人能够证明隐瞒的疾病与所保的重疾险并无直接关系,且保险合同明确约定既往症豁免条款,则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不履行告知义务或者明知不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五十二条规定:若已知患有既往症,但该既往症与所保对象无直接联系,保险人不得以既往症为由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购买了既往症豁免的重疾险,但被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隐瞒了ICD10疾病,若被保险人能够证明隐瞒的疾病与所保的重疾险并无直接关系,且保险合同明确约定既往症豁免条款,则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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