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交警队处理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交警队处理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1、首先可以拨打电话122求助公安交警管理机关出面进行调解,并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使证据充足。 2、其次,可以找到肇事者先与其进行协商处理。 3、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般来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总之,发生交通事故后,能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也就是一年内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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