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后,共有房产的分割由双方协商决定,如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如双方同意竞价取得,应准许;如一方主张所有权,需评估房屋市场价格,取得所有权需补偿另一方;如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可根据申请拍卖或变卖房屋,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分析 婚内共有房产如何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则应该准许; (二)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则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或变卖房屋,并根据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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