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车辆报废标准 |
释义 | 公司车辆报废标准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使用15年。 车辆报废的流程: 1、车主领填申请表; 2、登记并审核申请,开具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的核发通知书; 3、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4、企业经查后将车辆解体并进行照相; 5、车主持表格核对签字后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办理报废登记。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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