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委会公示和公告需几天 |
释义 | 法律分析:通常在3~7天。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作出书面记录并存档。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业主大会决定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但是,在决定以下事项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1)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2)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一、换物业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法律依据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二、业委会的成立需哪些程序 业委会的成立需要的程序有: 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 7、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 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9、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10、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 11、业主委员会凭《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如下: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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