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结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男方婚前购房、婚后个人还贷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若登记在夫妻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男方婚前购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未还贷款为男方个人债务,但房屋增值部分需补偿女方。若男方婚前全款购房,则为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 法律分析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结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有条件并需区分情况的。 2、首先,如果婚前男方按揭购买房产,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婚后仍由男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其次,如果婚前男方按揭购买房产,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未偿还的贷款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及房屋增值部分,应由男方补偿女方。如果婚前男方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产,则该房产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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