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大病保险的报销正在做“一站式”费用结算方式的发展,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一站式”结算,具体参考当地医院的结算方式。暂时不能“一站式”结算的,通常需要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清单到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然后,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的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七) 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各地要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建设,努力实现资源协调、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积极提升“一站式”信息平台管理服务水平,为困难群众跨地域看病就医费用结算提供便利。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与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协作,及时、全面、准确提供救助对象信息,为“一站式”信息平台建设提供数据支撑。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备开展“一站式”结算条件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参与医疗救助经办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