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祸后,全责方车辆需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前者负责赔偿财产损失、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后者负责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如果赔偿仍不足,则司机车主需自行承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方的车辆应当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作为赔偿准备。赔付方式如下: 首先,交强险在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10000元和残疾赔偿金110000元; 其次,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应由商业三者险承担,再保险限额内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三者险仍然不足以赔偿,司机和车主需要承担其他部分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