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过期怎么补办? |
释义 | 本人带上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换补手续。所需申报材料:1,户口薄;2,旧身份证;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如属半年内第二次换领二代证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照片回执);4,左右手各采一手指录入指纹(通常采大拇指); 办理流程:1、申请人本人持上述材料向派出所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同时可办理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手续;2、申请人在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一个月后,凭及办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新证。3、属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还须上缴原居民身份证;注:受理时发放回执;4、办理期限:换领居民身份证为一个月;5、收费标准:申换领20元/证。 在等证期间可先办理一张临时身份证,具体流程:(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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