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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困难证明去哪里开
释义
    根据困难认定标准的要求可知
    1、由困难家庭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写出家庭贫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调查审核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该问题各个地方具体政策不统一,无具体统一的法律依据,以武汉市的为例:
    《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六条: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须提供经济困难证明,但应当提供相应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2、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儿保障金或者生活困难救助金的
    3、在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
    4、因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因素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
    5、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
    6、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
    7、主张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民事权益的
    8、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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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8: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