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洗黑钱立案标准的金额是多少 |
释义 | 洗黑钱立案标准及洗钱罪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界限。洗黑钱立案标准不以洗钱金额为准,而是根据涉嫌情形。洗钱罪涉及掩饰资金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为现金、协助资金转移等。洗钱罪侵犯金融管理秩序,而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侵犯社会管理秩序。洗钱行为是指掩饰洗钱所得来源和性质,而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行为是指掩饰毒品或犯罪所得的财物。 法律分析 一、洗黑钱立案标准的金额是多少 1、洗黑钱是属于洗钱的行为,洗钱罪不以洗钱多少为立案标准。 2、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二、洗钱罪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界限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三大类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后者特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毒品和毒赃。 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指行为人通过中介机构将有关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加以隐满和掩饰,是属于狭义上的“洗钱”行为,后者指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是属于广义上的“洗钱”行为。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黑钱立案标准不以洗钱金额多少为准,而是根据涉嫌洗黑钱的行为来决定。只要涉嫌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以其他方式掩饰犯罪所得,都应予以立案追诉。洗钱罪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界限在侵犯客体、行为对象和行为方式上存在差异。洗钱罪主要侵犯金融管理秩序,而后者侵犯社会管理秩序。洗钱行为是指通过中介机构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的来源和性质,而广义上的洗钱行为是指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犯罪所得的财物。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诉、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回复申诉人、控告人。发现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立即纠正。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二)受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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