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其中,“青葵乐园”项目由荷塘区政府购买并委托大同社工服务中心运行,主要从社会支持、社会教育、社会保护、社会融合4个方面为特殊困境家庭的留守儿童提供服务。“我们组织了城市体验游、小小读书会等活动,并开设青葵自护课堂,提高孩子们的自护能力。”大同社工服务中心助理总干事郭春竹介绍,项目已为荷塘区450名留守儿童建立了帮扶档案,实现了该区农村留守儿童的全覆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