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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鉴定由谁委托
释义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鉴定由患者或其家属、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保险机构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委托,一般都是需要通过正规途径委托有相关资质和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指定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鉴定机构进行。
    具体来说,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委托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1. 委托医院:如果医疗事故发生在某一医疗机构内,患者或其家属可以选择委托该医疗机构进行事故鉴定。
    2. 行政部门: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3. 法院:如果涉及到医疗纠纷诉讼,法院可以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4. 保险机构:如果医疗事故纠纷涉及保险赔偿,保险公司可以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医疗事故鉴定,委托方需要选择有资质和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同时,在委托前,需要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确认委托机构是否合法、资质是否齐全、服务质量等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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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6: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