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处理不服的如何处理 |
释义 |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如何处理 当事人不能针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如何处理 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不服处理如何申诉 交通事故不服处理怎么申诉如下: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对应的上级机关申请复核,应提交申请书,讲清自己的理由和证据,上级安机关将会在一定期限内做出处理。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如何处理的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的,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处理的 1、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2、复核申请应当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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