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医保报销新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2023年医保报销新规定具体如下: 1、门诊报销。医院看病若是小病小痛,一般产生较多的都是门诊费用。那么职工医保可以直接从自己个人账户余额中扣除门诊费用,而居民医保的门诊费用今年规定累计超过200元的,就可以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报销了,最高的支付限额为400元; 2、住院报销。今年的住院起伏线有了新变化,规定为基层医生200元、二类医院400元、三类医院800元。若参保人的住院费用在起付线以上,那么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就可以按照这几类医院的级别分为88%、85%和82%的比例来进行报销,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分别是80%、70%以及60%的比例来报销,并且规定在同一个自然年度内,两次(含两次)以上的住院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 3、报销条件。今年规定的报销标准条件,是不包括以下这5项医疗费用的: (1)在国外、港、澳以及台地区就医治疗的; (2)自己自杀、自残的(除开精神病); (3)交通、意外伤害、医疗等事故由其他方承担医疗赔偿责任的; (4)因自身违法或犯罪等行为导致受伤或致病的; (5)整容、减肥、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等医保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医保结算程序具体如下: 1、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具体如下: (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3)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4)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2、急诊结算程序: (1)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 (2)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3、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4、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综上所述,居民医保的门诊费用2023年规定累计超过200元的,就可以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报销了,最高的支付限额为4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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