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非婚生子女随父上户的流程为: 1、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 2、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非婚生小孩的父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按照《计划生育法》的规定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是这并不会影响小孩获得户口登记的权利。但是,现在根据现在很多省市的规定,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才可以办理户口登记。就像在北京就要求“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必须要拿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小孩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还有《居民身份证》,还有《结婚证》和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小孩还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