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滞纳金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从纳税人超过税法规定的申报缴纳税款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计算。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