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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法学院录取分数线
释义
    政法学院录取分数线如下:
    1、在山东省(普通类普通类一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501分;
    2、在山东省(普通类普通类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458分;
    3、在山东省(校企合作普通类一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483分;
    4、在山东省(校企合作普通类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435分;
    5、在甘肃省(普通类本科二批K段)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436分、文科484分;
    6、在贵州省(普通类本科二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437分、文科546分;
    7、在山西省(普通类本科二批A段)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469分、文科513分;
    8、在江西省(普通类本科二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503分、文科530分;
    9、在天津市(普通类本科批A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559分。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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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