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送股与转增股本对一般投资者来说,统称“送股”,实际上,两者具有本质区别。送股俗称送“红股”,是上市公司采用股票股利形式进行的利润分配,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送股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的一种方式,因此送股要纳税。 而转增股本不是利润分配,它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为,它的来源是公司的资本公积。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转增股本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因此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需要纳税。 送股实质上只是将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入股本账户,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现在的上市公司一般只将未分配利润部分送股,实际上盈余公积的一部分也可送股。 而转增股本则是将资本公积转入股本账户。股本、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同属所有者权益类账户,都是公司的净资产,这些都属于投资者所有,也就是说,经过送股、转增股本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并没有改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