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国上户口需要的材料都是统一的吗 |
释义 | 一、全国上户口需要的材料都是统一的吗 【法律意见】 1、2020年新生儿登记户口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新生儿上户口需要手续: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二、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三、我国的公民上户口要什么材料? 户口迁移又叫作落户口。落户口需要入户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书、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等资料。申请人提交落户申请后,转入地派出所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开接纳证明,同时在转出派出所开准迁证和销户。之后再到落户地落户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四、上户口的材料是什么? 新生孩子上户口的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另外,办理方式: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2.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我国的公民的户口的管理是我国的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事项之一,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的生活中要注意户籍管理的规定,此时也是为了及时的保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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