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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性质出让能过户吗
释义
    土地性质为出让能过户。双方应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应当及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起诉对方违反过户规定案由
    直接起诉要求配合过户,起诉原房主,要求其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并追究其违约责任,不配合法院会强制过户。房屋买卖的过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5个程序:第一、申请;第二、受理;第三、审核;第四、登薄;第五、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如卖方在收取买方价款后,不愿意为买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经买方请求,卖方仍拒绝协助登记;
    买方可诉请法院强制卖方履行登记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
    至于买方手头握有出卖方的房产证,卖方也可凭借其作为房产所有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补办手续,就可以重新办理一个新的房产证,买方手头那个房产证就无效了。
    三、网签合同丢失需要补办吗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补。第一方面: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第二方面: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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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