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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口头买卖合同的效力该怎么认定
释义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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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6: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