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为了更好的保护用户的根本利益和规范市场操作,建议用户直接到该公司正式授权的代理商或合作伙伴处购买该公司正牌的产品;该公司在此再次严正声明,该公司不允许也不承认任何利用网络、网站等途径发布的司的产品价格;该公司应积极配合受害该公司或个人将该事件移交司法部门立案,为了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如发现类似事件或已受害当事人请立刻来电向该公司举报。针对现有市场中通过网络途径乱报价、涉嫌欺诈消费者、恶意竞争、无法提供用户服务保障、扰乱该公司正常销售秩序等行为的非法该公司或个人该公司已协同该公司法律顾问将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追查和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