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不可以异地办理离婚程序,只能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可以异地办理离婚程序,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