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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后怎样销案
释义
    交通事故后怎样销案?交通事故不需要专门销案,交警部门有时间规定,受害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被交警部门解除,交警可以撤回案件。交通事故报案材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车到保险公司;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交通事故的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以上是交通事故的相关规定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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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9: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