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20年。如果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当事人就可以和房主继续签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从继续签约合同的那一天起,房屋租赁期同样最长不能超过20年,规定中明确了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年,但是同时也规定了20届满后,是可以和房主继续签约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制定补充协议或者按照交易习惯确认,仍然不能确认的,则按照一方的实际损失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但是如果是廉租房、公租房,则不可以转租。,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