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立不当得利的条件包括:一方当事人通过某种事实结果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另一方受到损失,且这两者之间存在法律规定的因果关系。此外,如果某种事实结果导致财产利益总额减少,也可以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 法律分析 成立不当得利的条件分别有:一方当事人因特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一定的财产利益;因特定的事实结果导致财产利益总额减少;一方获益与另一方遭受损失之间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因果关系条件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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