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违约补救:修理、更换、退货。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以合同对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而依规定仍不能确定违约责任为前提。 (2)应以标的物的性质和损失大小作为其依据,确定与之相适应的补救方式。 一、合同中无理由终止责任 无理由终止合同的赔偿方式:应当由违约方按照约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请求合理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质量违约怎样承担责任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又称为不当履行,是一种违约行为。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 在此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违约责任的,依照约定;如果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我国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三、违反合同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通常如下:违约方需要承担修理、重做、更换、退换货、降价或报酬等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规定不能确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标的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降价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