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鉴定人员的回避: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