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城管执法程序及步骤:至少2名执法人员到场执法,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口头询问,收集证据;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执法人员签章,当场交付当事人;收缴罚款;由执法人员报所在单位备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