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一种犯罪行为,即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在经济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该犯罪行为的客体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主体可以是个人或单位。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 法律分析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拓展延伸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及惩罚措施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使用虚假的合同或者伪造、变造合同的手段,欺骗他人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使用虚假的合同或者伪造、变造合同的手段;三是欺骗他人的财产;四是造成重大损失。对于犯有合同诈骗罪的个人或单位,根据其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刑事处罚、经济制裁等。这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合同交易的诚信和安全。 结语 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使用虚假的合同或伪造、变造合同的手段,欺骗他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合同交易的诚信和安全,犯有合同诈骗罪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和经济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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