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附条件是否可以被撤销? |
释义 |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被撤销,赠与人在财产转移前有权撤销。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救灾、扶贫等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赠与人可在赠与人权益受严重侵害、未履行扶养义务或违反合同义务时撤销赠与。撤销权需在发现撤销事由后一年内行使。 法律分析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能被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拓展延伸 赠与合同附条件的效力及撤销条件分析 赠与合同附条件的效力及撤销条件分析是一个关于赠与合同中附加条件的法律问题的探讨。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附条件在符合法定要件的情况下具备法律效力。然而,是否可以撤销赠与合同附条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合同条款、当事人的意愿等。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撤销条件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赠与合同附条件是可以被撤销的。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因此,对于赠与合同附条件的撤销,应当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并充分了解当事人的意愿,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结语 赠与合同附条件的撤销问题是一个复杂的法律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财产权转移前有权撤销赠与。然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受此规定限制。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赠与人可以在受赠人严重侵害其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时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通常在发现撤销事由后的一年内行使。对于赠与合同附条件的撤销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合同条款和当事人意愿,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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