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车盲区的车祸责任怎么判定 |
释义 | 货车盲区车祸的责任划分应当根据事故的责任认定而定,如果是属于货车造成的责任则需要由货车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情况可以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的事故形成原因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应当根据事故的形成原因来进行处理,由交警部门认定。在汽车盲区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汽车盲区这一客观存在,不作为交警部门划分交通事故各方责任的依据,除非事故各方均有违法行为,否则,肇事司机一方通常要负事故全部责任。《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应当查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开车。因此,肇事司机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认定全责的36种情况: 1.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2.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3.遇放行信号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和被放行的行人的; 4.遇停止信号右转弯和T形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的车辆、行人的; 5.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6.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的; 7.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未让机动车,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8.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直行或右转弯车的; 9.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10.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让行人的; 11.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12.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13.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14.非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15.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内行驶横过车行道,未让机动车、行人的; 16.行人进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17.行人进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18.行人横过车行道未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 19.机动车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20.机动车违章进入公交专用车道的; 21.公交专用车违章进入其他机动车道的; 22.辅路车未让主路车的; 23.其他违反借道行驶规定的; 24.违反禁行类的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的; 25.违反导向类的指示标志或指示标线的; 26.逆向行驶的; 27.违章掉头的; 28.违章会车的; 29.违章超车的; 30.在机动车道或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的; 31.机动车驶入交通管制车道的; 32.违章进入高速路、快速路的; 33.倒车、溜车发生事故的; 34.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35.未保持安全距离,追撞前车尾部的; 36.自身发生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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