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他人身份证签劳动合同,算欺诈吗 |
释义 | 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的时候,是要吧设置招聘条件的,对于应聘者一般会考察其是否符合招聘的条件,求职者要提供身份证明,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的,是属于欺诈的行为,以欺诈方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冒用了他人身份证处罚规定: 1、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在租房或者卖房过程中,身份信息被中介或者是出租人泄露导致被冒用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上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属于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综上所述,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被冒用身份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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