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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解除的时效性是多久?
释义
    法律分析:合同解除的时效性是指当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权利的期限。一般来说,合同的解除权利在法律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行使。如无约定或法律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应在发现或应当发现对方违约之日起合理期限内行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对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及时采取,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进一步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请求限期履行,但是应当告知违约当事人履行期间;违约当事人不能履行或者履行期间届满后未履行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在下列期限内行使权利:(一)请求履行权利,一般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的合理期限内;(二)要求解除合同的权利,一般应当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无因管理的权利,一般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无因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综上所述,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对方有权请求限期履行,若限期履行后不履行,对方可解除合同。当事人的解除权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无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在发现或应当发现对方违约之日起合理期限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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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7: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