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是哪些
释义
    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如下:
    1、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能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2、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本人自愿真实意思表示;
    4、申请登记离婚的男女双方已经就夫妻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达成离婚协议。
    离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3:28:17